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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半岛官网app 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者:陈坛春发布时间:2018-09-03浏览次数:1476


关于印发《半岛官网app

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行政处(室)、教学系(部):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转发的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闽财行[2014]22号文)、《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直机关差旅住宿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闽财行[2015]88号)和《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直机关工作人员赴全国各地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的通知》(闽财行[2016]9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提出我院差旅费管理的实施意见,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将《半岛官网app 差旅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附件:《半岛官网app 差旅费管理办法》

(此页无正文)

半岛官网app

2016年11月30日

存档(2)

打字:邓校对:陈       (共打印15份)

半岛官网app 办公室      2016年12月2日印发



附件:

半岛官网app 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根据《福建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闽财行[2014]22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直机关差旅住宿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闽财行[2015]88号)和《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直机关工作人员赴全国各地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的通知》(闽财行[2016]9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提出我院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院公务人员,包括学院外聘的A、B类人员。驾驶员出差补贴由后勤处统一报账。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 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学院的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出差人员在出差前应填制《工作人员出差“五定”审批单》(附1),实行“五定”:定任务、定人数、定地点、定时间、定包干费用,并按规定审批程序提交相关负责人审批。

第五条 出差应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城际间交通如有直达线路不能绕道,乘坐火车应在五定单中标明高铁、动车或火车。

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一)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交通工具

级 别

火 车

(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

轮 船

(不包括旅游船)

飞机

其他交通工具

(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厅局级及

相当职务人员

火车软席(软座、软卧),

高铁/动车一等座,

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二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其余人员

火车硬席(硬座、硬卧),

高铁/动车二等座、

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

三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厅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是指高等学校教授、科研单位研究员、医疗单位主任医师、文化艺术单位艺术一级人员;职务工资在五级(含五级)以上的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副教授、艺术二级人员,以及相当以上技术职务人员。

第七条 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一)出省交通工具

赴省外出差,处室、系部正副职领导和副高级职称以上(含副高级职称)人员可双程乘坐飞机,其他人员省外出差一般应乘坐火车(动车/高铁)往返。

(二)特殊情况交通工具

如遇特殊情况,如火车(动车/高铁)不能直达,或火车(动车/高铁)单程行驶时间超过10小时,可申请乘坐飞机,申请时应在填写《工作人员出差“五定”审批单》时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乘坐。若未经批准乘坐飞机的,报销时按火车(动车/高铁)费用的标准执行。

第八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财政厅文件规定);往返驻地和机场的专线地铁、客车费用凭据报销(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第九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十条 公务出国乘坐飞机按福建省财政厅、省外事办转发的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闽财外[2014]3号)规定乘坐舱位。

第十一条 公务机票购买按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财购[2015]12号)的要求管理。

(一)国内出差、因公临时出国购买机票,应当优先购买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的我国航空公司航班的优惠机票。原则上不得购买全价机票。政府采购机票优惠率的变动情况,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www.gpticket.org)上查询。

(二)实行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后,有以下三种途径购买机票:

1、公务卡购票:购票人可使用公务卡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具备公务机票销售资质的各航空公司直销机构或代理机构为本人或其他公务人员购票(具备资质的机构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上查询)。

2、银行转账方式购票:购票人需预先到财务处办理借款手续,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在具备公务机票销售资质的各航空公司直销机构或代理机构购票。

3、其他途径购买:购票人可以购买市场上公务机票销售渠道外低于政府采购优惠票价的国内航空公司机票,购票时应当保留从各航空公司官方网站或者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下载的出行日期同时刻同航班、同等舱位机票市场价格截图等材料,证明其低于购票时点政府采购优惠票价,并做为报账时的凭证附件。

第三章 住宿费

第十二条出差住宿标准按《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直机关差旅住宿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闽财行〔2015〕88号)执行。

第十三条出差住宿费限额标准按《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直机关工作人员赴全国各地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的通知》(闽财行〔2016〕9号)执行。

第四章 伙食补助费

第十四条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第十五条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省内出差每人每天100元包干使用。

省外出差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地区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执行(见闽财行[2014]22号文附件2)。

第十六条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不给予伙食补助。

第五章 市内交通费用

第十七条 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第十八条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

第十九条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者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不给予交通补贴。出差人员由学院提供交通工具的,不再报销市内交通费。

第六章 参加会议等差旅费

第二十条 到常驻地以外参加会议、培训的,会议、培训期间执行会议和培训费的相关制度。往返会议、培训地点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报销。其中,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往返各1天计发,当天往返的按1天计发。

第二十一条省直在榕单位工作人员到闽侯县、连江县贵安参加会议、培训,不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到闽侯县、连江县贵安和长乐机场开展其他公务活动,当天往返的,不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确因工作原因误餐,经单位领导批准,每人每天发放误餐补助40元;当天无法往返需要住宿的,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不包括出租小汽车)凭据报销。

到平潭新校区办理公务的,按差旅费规定给予补贴;常驻平潭新校区的工作人员已按学院规定享受其他补贴的,不再给予差旅费补贴。

第二十二条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回家省亲办事的,城市间交通费按不高于从出差目的地返回单位按规定乘坐相应交通工具的票价予以报销,超出部分由个人自理;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从出差目的地返回单位的天数(扣除回家省亲办事的天数)和规定标准予以报销。

第二十三条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由调入单位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一次性报销。随迁家属和搬迁家具发生的费用由调动人员自理。

第七章报销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二十五条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报销。

第二十六条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飞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先由财务审核合计金额,按学院经费支出审批有关规定报账。

第二十七条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二十八条出于安全考虑不提倡工作人员驾驶私家车出差。私家车所发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停车费等不能报销,也不能作为城市间交通费票据。无城市间交通费票据的,凭住宿费发票计算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当天往返的按1天计发。

第八章 监督问责

第二十九条 学院应当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对本单位出差审批制度、差旅费预算及规模控制负责,相关领导、财务人员等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对未经批准擅自出差、不按规定开支和报销差旅费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第三十条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第九章 附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学院过去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附:《工作人员出差“五定”审批单》

半岛官网app

2016年11月24日

附:

工作人员出差“五定”审批单

系(处、室、科):年  月

出差人员姓名

出差人员前往地点

出差人员前往地点所乘坐交通工具

飞机(单程、双程)

高铁/动车(单程、双程) 普通火车(单程、双程)

汽车(单程、双程) 学院公车(单程、双程)

出差任务

出差时间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预计

预计差旅费金额

       ¥

预算项目

(经费来源)

项目负责人意见

部门负责人意见

学院领导意见

说 明




省直机关工作人员赴全国各地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

              单位:元/人·天

序号

地区
(城市)

住宿费标准

旺季地区

旺季浮动标准

旺季期间

旺季上浮价

省级

厅局级

其他
人员

省级

厅局级

其他人员

1

北京

全市

1100

650

500

2

天津

6个中心城区、滨海新区、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区、蓟县

800

480

380

宁河区

600

350

320

3

河北

石家庄市、张家口市、秦皇岛市、廊坊市、承德市、保定市

800

450

350

张家口市

7-9月、11-3月

1200

675

525

秦皇岛市

7-8月

1200

680

500

承德市

7-9月

1000

580

580

其他地区

800

450

310

4

山西

太原市、大同市、晋城市

800

480

350

临汾市

800

480

330

阳泉市、长治市、晋中市

800

480

310

其他地区

800

400

240

5

呼和浩特市

800

460

350

其他地区

800

460

320

海拉尔市、满洲里市、阿尔山市

7-9月

1200

690

480

内蒙古

二连浩特市

7-9月

1000

580

400

额济纳旗

9-10月

1200

690

480

6

辽宁

沈阳市

800

480

350

其他地区

800

480

330

7

大连

全市

800

490

350

全市

7-9月

960

590

420

8

吉林

长春市、吉林市、延边州、长白山管理区

800

450

350

吉林市、延边州、长白山管理区

7-9月

960

540

420

其他地区

750

400

300

9

黑龙江

哈尔滨市

800

450

350

哈尔滨市

7-9月

960

540

420

其他地区

750

450

300

牡丹江市、伊春市、大兴安岭地区、黑河市、佳木斯市

6-8月

900

540

360

10

上海

全市

1100

600

500

11

江苏

南京市、苏州市、无锡市、常州市、镇江市

900

490

380

其他地区

900

490

360

12

浙江

杭州市

900

500

400

其他地区

800

490

340

13

宁波

全市

800

450

350

14

安徽

全省

800

460

350

15

福建

福州市、泉州市、平潭综合实验区

900

480

380

其他地区

900

480

350

16

厦门

全市

900

500

400

17

江西

全省

800

470

350

18

山东

济南市、淄博市、枣庄市、东营市、烟台 市、潍坊市、济宁市、泰安市、威海市、 日照市

800

480

380

烟台市、威海市、
日照市

7-9月

960

570

450

其他地区

800

460

360

19

青岛

全市

800

490

380

全市

7-9月

960

590

450

20

河南

郑州市

900

480

380

其他地区

800

480

330

洛阳市

4-5月上旬

1200

720

500

21

湖北

武汉市

800

480

350

其他地区

800

480

320

22

湖南

长沙市

800

450

350

其他地区

800

450

330

23

广东

广州市、珠海市、佛山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

900

550

450

其他地区

850

530

420

24

深圳

全市

900

550

450

25

广西

南宁市

800

470

350

其他地区

800

470

330

桂林市、北海市

1-2月、
7-9月

1040

610

430

26

海南

海口市、三沙市、儋州市、五指山市、文昌市、琼海市、万宁市、东方市、定安县、屯昌县、澄迈县、临高县、白沙县、昌江县、乐东县、陵水县、保亭县、琼中县、洋浦开发区

800

500

350

海口市、文昌市、
澄迈县

11-2月

1040

650

450

琼海市、万宁市、
陵水县、保亭县

11-3月

1040

650

450

三亚市

1000

600

400

三亚市

10-4月

1200

720

480

27

重庆

9个中心城区、北部新区

800

480

370

其他地区

770

450

300

28

四川

成都市

900

470

370

阿坝州、甘孜州

800

430

330

绵阳市、乐山市、雅安市

800

430

320

宜宾市

800

430

300

凉山州

750

430

330

德阳市、遂宁市、巴中市

750

430

310

其他地区

750

430

300

29

贵州

贵阳市

800

470

370

其他地区

750

450

300

30

云南

昆明市、大理州、丽江市、迪庆州、西双版纳州

900

480

380

其他地区

900

480

330

31

西藏

拉萨市

800

500

350

拉萨市

6-9月

1200

750

530

其他地区

500

400

300

其他地区

6-9月

800

500

350

32

陕西

西安市

800

460

350

榆林市、延安市

680

350

300

杨凌区

680

320

260

咸阳市、宝鸡市

600

320

260

渭南市、韩城市

600

300

260

其他地区

600

300

230

33

甘肃

兰州市

800

470

350

其他地区

700

450

310

34

青海

西宁市

800

500

350

西宁市

6-9月

1200

750

530

玉树州、果洛州

600

350

300

玉树州

5-9月

900

525

450

海北州、黄南州

600

350

250

海北州、黄南州

5-9月

900

525

375

海东市、海南州

600

300

250

海东市、海南州

5-9月

900

450

375

海西州

600

300

200

海西州

5-9月

900

450

300

35

宁夏

银川市

800

470

350

其他地区

800

430

330

36

新疆

乌鲁木齐市

800

480

350

石河子市、克拉玛依市、昌吉州、伊犁州、阿勒泰地区、博州、吐鲁番市、哈密地区、巴州、和田地区

800

480

340

克州

800

480

320

喀什地区

780

480

300

阿克苏地区

700

450

300

塔城地区

700

400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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