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
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通告

关于转发福建省职工服务中心《关于做好福建省总工会本级第七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04 发布者:陈颖 浏览:11


半岛官网app 工会

工会〔2022〕15号

关于转发福建省职工服务中心

《关于做好福建省总工会本级第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分工会:

按照福建省职工服务中心《关于做好福建省总工会本级第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通知》闽职服【2022】10号)文件精神,新一期医疗互助活动已开始报名。本次互助周期一年,时间为20231月1日零时起202312月31日24时止,缴纳金额为每人100元,根据文件中“采取职工个人缴纳为主、用人单位和工会经费适当补助的方式筹集,具体方案由用人单位工会自行确定”的规定,经批准,继续采取教职工个人缴纳55元,学

校每人补贴45元的方式进行缴

交(教职工个人缴交部分由学校务从工资中代扣)。文件规定参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职工数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80%,请各分工会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向所属会员传达并做好宣传工作按照教职工自愿原则,各分工会11月25日前将报名的会员按附件2要求填好后发送至工会林雨OA邮箱。

附件1:《关于做好福建省总工会本级第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通知》

附件2:第互助活动人员花名册

工会

20221117

主动公开

抄送:

半岛官网app 工会2022年11月17日印发

附件1 关于做好福建省总工会本级第七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通知 闽职服〔2022〕10号.pdf附件2 第七期互助活动人员花名册.xls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