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官网app 学生考勤管理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9-10-30 发布者:高文坚 浏览:601
为加强学生考勤管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树立良好的学风,根据《半岛官网app 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学生出勤要求
1、学生必须在每学期开学时按学校规定的时间返校缴交学费后到各系办理注册手续,自开学第一天开始考勤。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2、学生必须按时参加培养方案规定的和学校、系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学生上课、实验、实习、见习、生产劳动、社会实践、军训、形势教育与统一组织的活动等都实行考勤,学生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3、学生在节假日期间,必须按规定的时间离校和返校。
4、学生按规定准予免修的课程,其不参加听课时不作旷课论处。
第二条考勤办法与程序
学生的考勤由各系具体负责,学生每天的考勤由任课教师和辅导员(或班主任)指定的学生干部负责,考勤人员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实事求是地做好考勤工作,严禁包庇、打击报复、虚报等行为。考勤程序是:
1、由辅导员(班主任)指定的学生干部每天按课程节次做好考勤记录,每节课的考勤登记须经任课教师核准签名,负责考勤的学生干部须每周将本班的考勤记录情况及请假审批单报送系里;任课教师在《教师工作手册》中记录课堂考勤情况,课后应及时录入教务系统。
2、每月10日前,系教学秘书从教务系统导出上月学生考勤情况,经核对无误后,填写学生考勤月报表一式二份,报系副主任审定、签名后,一份系存档,一份向班级公布。
3、每学期期末考核前,各系由教学秘书从教务系统导出学期学生考勤情况,填报学期考勤统计表一式二份,班级公布、系存档各一份。
4、对旷课达到处分节数的学生,系要及时按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报有关部门审批后予以处理。
第三条请假办法
1、学生因故需请假者,先向系领取并填写《学生请假审批单》后,按下列规定报批,然后交给负责考勤的学生干部,作为请假凭证:
(1)请假2天以内者,由辅导员(班导师)批准;
(2)请假2天以上、1周以内者,由系副主任批准;
(3)请假1周以上、10天以内者,由系主任批准;
(4)请假10天以上者,由教务科研处批准;
(5)在校外进行教学活动期间,由领队教师批准。
2、学生请假应事先办理手续,经批准后方为有效,除不可抗力原因外,不得事后补假;对请事假者应严格控制;请病假者必须有本校医务所或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回农村的要乡镇一级医院证明);经批准公假者,应持批准证明向负责考勤的学生干部登记。
3、学生请假期满,应向系履行销假手续。需延长请假时间者,须办理续假手续。如本人确不能亲自办理,可委托他人代办。
第四条旷课、缺课的处理
1、学生未履行请假手续而不按时间回校注册,或不按时参加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以及学校、系统一组织的活动,均以旷课论处。
2、授课时间内,学生旷课1天,按实际授课时数计;集中活动(指实习、见习、生产劳动、社会实践、军训、形势教育、政治学习等活动)旷课1天,按每天6学时计。迟到或早退达20分钟及以上的,按旷课1学时论处;迟到、早退在20分钟以内的,三次按旷课1学时计。
3、对旷课的学生,各系应令其检讨并进行批评教育。旷课达到一定时数者,按《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4、学生一学期病假、事假累计达该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及以上者,作休学处理,不休学者作退学处理。
5、未经请假逾期2周不报到注册,或擅自离校达2周者,按退学处理。
6、屡次旷课,经多次教育不改,一学期累计达72学时者,作退学处理。
第五条本细则由教务科研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