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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官网app 实验(训)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修订)

发布时间:2022-04-28 发布者:高文坚 浏览:105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实验(训)室安全管理工作,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贯彻和落实好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学校、教学单位、教学单位内设机构及实验(训)室多级联动的实验(训)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决定成立实验(训)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由教务处作为学院实验(训)室安全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全面负责院校级层面的实验(训)室的安全管理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切实配合落实工作。成员及职责如下:

组长:学院党委书记、学院院长。职责:作为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

常务副组长:分管教学副院长。职责:协助第一责任人负责实验(训)室安全工作;

副组长:其他副院长,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实验(训)室安全工作负有支持、监督和指导职责。

组员:教务处处长、安全处处长、组织部部长、宣传部部长、人事处处长、学生工作部部长、财务资产处处长、后勤基建处处长、各教学单位行政负责人、产学研合作处处长。职责:各教学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实验(训)室安全工作主要领导责任人,要明确分管实验(训)室安全的班子成员和各实验(训)室安全管理人员,安全风险较大的单位要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切实履行实验(训)室安全的闭环管理。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领导学校实验(训)室安全工作,审定学校实验(训)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审定实验(训)室安全工作重要事项,协调解决实验(训)室安全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3.审定实验(训)室安全事故责任并提出处理意见,领导推动学校实验(训)室重点隐患整改工作;

4.组织召开学校实验(训)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指导学校实验(训)室安全工作会议;

5.指导、协调学校重大突发实验(训)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6.领导和监督职能部门及教学单位实验(训)室安全管理有关工作及履职情况。

7.本届学院实验(训)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任期与本届党政领导班子任期一致,期间成员若有调整,需由学院院长办公会议及党委会讨论确定。

领导小组下设实验(训)室安全管理工作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教务处处长兼任,办公室成员由教务处实验(训)室管理专职人员、后勤部门水电专职负责相关人员、各二级学院实训中心主任、各科研实验室管理人员组成。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拟订学校实验(训)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安全应急制度等)和年度工作计划;

2.组织制订实验(训)室安全管理规范和人员准入要求;

3.开展实验(训)室安全检查、培训、宣传、演练,督促教学单位安全隐患整改;

4.组织召开全校实验(训)室安全工作会议;

5.提出实验(训)室安全工作年度预算,并监督预算执行绩效和执行进度;

6.做好实验(训)室安全队伍建设规划,提出实验(训)室安全管理岗位人员待遇建议;

7.在实验(训)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积极协助做好实验(训)室安全紧急情况时的应急处置工作。

关于印发《半岛官网app 实验(训)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修订)》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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