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学员:
为保证我校学历继续教育毕业工作有序、高效地进行,网络教育学院(以下简称“学院”)现将2023年3月毕业工作安排如下:
一、毕业条件
凡就读我校学历继续教育(含现代远程教育、函授教育、业余教育)的学生,须满足以下条件方可毕业:
1.满足专业计划规定的最低修业年限,且未超过最长修业年限。
2.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现代远程教育本科层次的学生须通过全国统考课程;
3.交齐本专业规定的全部学费;
4.填写《毕业信息登记》并由学院审核通过;
5.完成学历信息采集。(http://home.buptnu.com.cn/jwtz/10498.htm)
二、具体工作安排
(一)工作流程
学院根据毕业条件,统一进行毕业资格的审核与筛查,并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上报毕业信息数据,上报成功后发放毕业证书及毕业相关资料。
(二)时间安排
1.毕业资格预审:2023年2月27日—3月3日
2.毕业审核及筛查:2023年3月6日—3月30日
3.毕业信息上报:2023年3月-4月
4.毕业证书及资料邮寄:2023年4月(具体时间以学院安排为准)
三、注意事项
本次需要撤消毕业的学生,请学习中心通知学生提交撤消毕业申请(学习中心需在申请中签署意见并盖章),于毕业资格预审期间(即:2月27日—3月4日)统一上报至学院教务部学籍。
请各远程学习中心、函授教学站协助做好毕业的相关工作,督促学生及时上交学费,完成《毕业信息登记》的审核及学生“恢复在学”的审核,同时完成学历信息采集工作。如需变更邮寄地址、联系人及邮寄时间等特殊情况,请务必在2023年3月3日前上报学院教务部学籍管理负责人。
恢复在学申请时间截止至2023年2月20日,中心审核时间截止至2023年2月25日。
毕业信息登记填写时间截止至2023年2月20日,中心审核时间截止至2023年2月25日。
北京邮电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教务部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