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19 发布者:何用辉 浏览:585
各有关人员: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思〔2021〕9号)文件精神,2021年度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有意申报的人员根据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十一次、十二次、十三次全会精神,以研究回答新发展阶段中的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推动我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为加快新时代新福建建设,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提供理论支撑。
二、申报项目
(一)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一般项目
申请者(指项目负责人,下同)应根据《2021年度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指南》(见附件1)的研究方向,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提出课题申报。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
申请者应根据《2021年度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课题指南》(见附件2)所列题目,提出课题申报。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三、申报条件
申请者除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外,还应具备以下相应条件:
(一)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一般项目
1.申请者应为我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具有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2.已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或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近2年内由于主观原因被撤销项目或项目成果鉴定未获通过者,不得申报新项目。
(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
1.申请者应为我校专职思政课教师,实际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2.已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或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四、相关要求及材料报送
(一)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一般项目
1.本项目由校科研管理部门组织相关专家进行推荐评审,按10个限额进行推荐至教育厅,经教育厅审核后给予立项。
2.报送材料包括《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附件4)、《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5)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
(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
1.本项目由校科研管理部门组织相关专家进行推荐评审,按3个限额进行推荐至教育厅。教育厅采取匿名评审方式,择优立项。
2.报送材料包括《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附件4)、《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5)、《论证活页》(见附件3)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
(三)申请者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申报课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研究前沿和学科建设需要,体现具有原创性、开拓性的学术创新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以及我省事业发展需求,着力推出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确保申报材料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正确,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四)每位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不得同时申报两类及以上项目。申报材料由学校汇总后统一报送。
(五)申报材料请于2021年8月25日前交至产学研合作处。逾期不予受理。
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联系人:廖金堆、沈子弘
联系电话:15980283398,13075969618。
附件:
1.2021年度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指南
2.2021年度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课题指南
3.论证活页
4.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5.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产学研合作处
2021年8月18日
附件1:2021年度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