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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校级科研课题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20 发布者:林道贵 浏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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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202238


关于2022年度校级科研课题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人员: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科研工作开展,鼓励和培育我校教职工进行科学研究,积累项目(课题)申报研究经验,为申报高层次项目打好基础,提升我校整体科研水平,现启动2022年度校级课题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本年度校级课题分为:

1.科技(自科)类一般课题

2.教研(教改)类一般课题

3.人文社科(管理)类一般课题

4.课程思政类专项课题

5.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类专项课题

二、申报要求

1.申报课题应有充分的前期准备,鼓励多学科的联合申报,发挥不同学科之间的优势互补,以利于多出有价值的研究成果。课题要结合我校实际,注重产学结合、应用研究开发,着重解决我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注重高职教育研究,着力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建设。

2.校级一般课题注重对中青年教师科研能力的培养,申报校级一般课题的负责人须为我校在职人员,具有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截至2021年底),一般为副高及以下职称或未取得职称但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初级职称且不具有硕士学位人员申报需有1位相关专业副高级(含)以上职称人员推荐。

3.同一申报人,可申报主持课题1项,并可作为成员参与2项校级课题的研究。已承担校级科研课题尚未结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主持本年度校级课题。近2年内(2020年以来)立项课题在研期间申报课题中止或被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终止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主持本年度课题。

4.校级课题研究期一般不超过2年(课题研究起始时间统一为20227月),延期不超过1年。课题组成员(不含负责人)一般不少于1人,不超过5人。课题负责人应合理安排人员和研究进度。

三、课题验收成果要求

1.作为校级一般课题的验收成果原则上必须标注课题来源及立项编号。

2.课题最终成果必须为课题研究范畴内相关成果,一般为:论文、著作、研究咨询报告或研究典型案例(须有校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采纳证明)、专利、软著和标准等。

四、课题申报程序及立项程序

1.本年度校级一般课题由申报课题负责人填报相应《申报书》、《汇总表》,经所在部门汇总盖章推荐,由校科研管理部门初审,组织专家评审,校科研学术专委会审定,学校发文公布立项。

2.课题立项后,课题负责人通过学校OA系统,办事-新建流程-产学研,填报“科研经费下达通知书(纵向)流程”,经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审核后,由分管校领导批准后将科研经费下达至课题负责人的学校财务账号。

五、申报材料及时间节点

各有关部门于202288日前,将本部门人员的申报材料(申请书,纸质一式三份)和盖章的汇总表,及电子文档交至学校产学研合作处沈子弘老师。

六、联系方式

校科研管理部门联系人:沈老师、苏老师,电话:83518740

附件12022年度校级科研课题申报汇总表

附件22022校级课题 科技(自科)类申报书

附件32022校级课题 教研(教改)类申报书

附件42022校级课题 人文社科(管理)类申报书

附件52022校级课题 课程思政类专项申报书

附件62022校级课题 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类专项申报书

产学研合作处

2022624

主动公开


抄送:


半岛官网app 产学研合作处2022627印发




附件1:2022年度校级课题申报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2:2022校级课题 科技(自科)类申报书.docx

附件3:2022校级课题 教研(教改)类申报书.doc

附件4:2022校级课题 人文社科(管理)类申报书.doc

附件5:2022校级课题 课程思政类专项申报书.doc

附件6:2022校级课题 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类专项申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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