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1 发布者:胡锦丽 浏览:11
半岛官网app 产学研合作处
关于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科规﹝2023﹞23号)要求,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启动。先将申报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一)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60万元)
(二)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点项目(35万元)
(三)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一般项目(20万元)
(四)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青年项目(20万元)
(五)教育部重点课题(5万元)
(六)教育部青年课题(3万元)
《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指南》(见附件1)分为重点条目和方向性条目两类。申报国家重点项目必须从重点条目中选择,本年度拟立15项左右国家重点项目,每个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个项目。申报其他级别项目或课题可以从指南中选择选题(包括重点条目),也可以结合自身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自拟选题。课题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课题的完成时限原则上最长不超过5年,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二、申报要求
(一)国家社科重大和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
(二)国家社科一般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国家社科青年课题、教育部重点和教育部青年课题,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
(三)国家社科青年及教育部青年课题申请人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8年6月5日后出生)。
(四)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五)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课题研究,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作如下限定:
1.项目/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项目/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项目/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在研的国家级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
2.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证书标注日期在2023年6月5日之前的,或在6月5日前已经提交合格结题材料的,可以申请。后者若是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需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非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需附各地科研管理部门寄出结项材料时间或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审核提交时间的证明)。
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项目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4.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5.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1至4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6.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题的各级各类项目/课题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课题与已承担项目/课题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7.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课题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题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8.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9.立项后凡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三、申报材料
1.《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5)
2.《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见附件3)
3.《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见附件4)
四、材料报送
相关部门应在5月22日前将上述申报材料纸质档汇总后送至产学研合作处并将电子档发送至翁诺旖老师OA邮箱。
压缩包命名:“2023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教育部专项)+姓名”每项课题的申请书、活页按“姓名+申请书”“姓名+活页”格式命名。
五、申报程序
本年度实行网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以下简称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待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对我校申报的项目/课题进行评审,并对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后,进行网络系统申报。
申报所有类别项目/课题的《申请书》、《活页》和《申报数据汇总表》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课题提交1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单位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由产学研合作处交省部级管理单位盖章后统一寄送至全规办。
六、注意事项
所有申报课题将通过资格审查和专家匿名评审等程序。专家评审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
七、联系方式
产学研合作处:翁老师、沈老师
联系电话:0591-83518971,0591-83518740
相关申报通知链接:
附件:
1.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指南
2.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常见问题答疑
3.2023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教育部专项)-申请书
4.2023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教育部专项)-活页
5.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
产学研合作处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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