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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福建省职业教育研究课题及教师教学创新团队专项课题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06 发布者:胡锦丽 浏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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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2023〕17号

关于2023年福建省职业教育研究课题

教师教学创新团队专项课题申报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关于2023年福建省职业教育研究课题申报的通知(闽职教中〔2023〕12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的要求,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教师申报相关课题,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统一将电子档及纸质汇总表报送至产学研合作处。申报要求等详见“通知”,课题选题方向、申报限额及其他事项等详见附件2(课题“申报指南”)。现将相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我校可申报的课题类型、申报限额、申报对象条件

1.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常规课题,我校为国家“双高计划”立项建设院校,限报5项课题。申报者须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中级职称教师申报课题立项的,需由2位本专业(学科)副高及以上教师推荐。申报者需能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并具有一定的科研组织能力。每个课题只能填报1个主持人,每个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课题,课题组核心成员(含主持人,前三)不能同时参加2个含以上中心组织的课题申报。(鼓励跨单位组建课题组。)

2.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专项课题申报,不作具体限额,择优遴选。面向省级及以上立项建设的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每个团队可申报2项。每个申报单位要联合不少于1家合作企业申报。合作企业要求与团队建设所在专业(群)或领域有深入合作的代表性企业。课题负责人须以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发表高水平论文(应至少在省级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1篇)。确定立项的课题经费从已拨付的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项目经费中列支,中心不再给予经费支持。

3.承担中心组织或联合组织的课题,申请延期后仍未能按期结题的,课题组核心成员自课题立项之日起,5年内不得再申报;承担2020-2022年中心组织的课题未结题的课题主持人不得申报;已经获得省级课题立项者,不得以同一或相近内容和题目申报。

4.立项课题研究时长原则上为2年,研究周期从立项之日起算。

5.课题研究过程中,原则上不得中途更改课题研究单位、课题主持人核心成员及其排位顺序、课题名称、成果形式等主要内容,如有重要变更须在研究中期之前向福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提出申请。

6.课题立项申报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课题申报汇总表等申报材料电子版见附件

二、申报时间节点

请于2023年5月20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包括:《立项申报书》、《设计论证活页》(全文中不得出现申报者及参与研究人员的姓名与单位,若出现则取消评审资格)见附件3以及《2023年福建省职业教育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4纸质材料一式1份报送产学研合作处审核,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苏小宝OA邮箱。打包邮件中各课题名称标注2023年常规课题/创新团队课题申报+学校+主持人姓名”。(申报材料请课题组自行留底,便于课题结题。)

三、其他说明

1.具体申报要求、选题指南和申报材料可在附件中下载

2.各单位对立项申报书的内容进行意识形态审查,明确说明是否存在“意识形态”问题;若存在问题,则该项目不予推荐申报。

联系人:苏老师联系电话:0591-83518971

附件:

1.关于2023年福建省职业教育研究课题申报的通知(闽职教中〔2023〕12号)

2.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常规课题及教师教学创新团队专项课题申报指南

3.申报材料(《申报书》、《论证活页》)

4.2023年福建省职业教育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

产学研合作处

2023年4月6日

主动公开

抄送:

半岛官网app 产学研合作处2023年4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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